中国加强对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犯的司法保护

最高人民法院(SPC)和最高人民检察院(SPP)周四联合发布司法解释,承诺严厉惩处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、性骚扰、猥亵等犯罪行为。

同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又印发了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文件。

司法解释誓言加强努力确保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,包括取缔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猥亵行为。

对未成年人犯罪等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作了具体规定。

同时,释义强调,在办案过程中必须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状况的不成熟。

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高级法官何力表示,强奸等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,受到社会谴责,并补充说,法院将加强相关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根据四部门的文件,这些案件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处理。

还规定了相关案件的侦查取证程序,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。

公安部刑侦部副部长陈世渠表示,公安机关将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,开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。

(封面来自 CFP)

来源:新华社